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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关于举办甘肃省第二届 “陇原舞王”广场舞大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更新于:2018/7/12 17:24:45 阅读:
甘社体〔2018〕26号
各市、州体育局,兰州新区教科文局、甘肃矿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各有关高校、行业体协:
    为喜迎全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召开,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氛围,展示我省全民健身新成果、新风貌,促进全省广场舞的健康发展,省社体中心决定于7月28日举办甘肃省第二届“陇原舞王”广场舞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临夏州体育局
    甘肃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二)承办单位
    甘肃省和政县文体局
    甘肃云发文化旅游产业开发集团
    (三)协办单位
    甘肃省广播电视台《新体育》栏目
    松鸣岩国际滑雪场
    法台山户外运动俱乐部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28日早上报到(彩排),下午进行比赛。
    地点:松鸣岩云海闲庭酒店一楼大厅
    三、参赛单位
    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街道社区,行业体协、单项协会、俱乐部及健身站点均可组队报名参赛。各单位将报名表(附件)于7月20日前发至邮箱5387934@qq.com
    四、比赛项目
    自选套路:各参赛队自行创编或选编的广场舞。
    五、参赛要求
    (一)专业(职业)舞蹈演员、高校艺术舞蹈类专业学生不得参赛。
    (二)每队设领队、教练各1人,上场比赛队员12-18人,性别不限(鼓励男性参加)。
    (三)参赛选手年龄须为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者。
    (四)各参赛队自行购买保险,报到时交验保险凭证和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签署《责任书》,否则不予参赛。比赛期间因参赛者身体健康等原因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组队单位或参赛者本人负责。
    六、竞赛办法
    (一)评判规则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
    (二)评分办法
    1.各参赛队抽签决定出长顺序,裁判员现场评分按成绩排定名次。
    2.参赛队参加自选套路比赛。
    3.违反竞赛规程的参赛队,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三)其他要求
    1.各参赛队自选套路形式不限,时间为3分至4分30秒。
    2.音乐使用U盘存储上交,需自备一个音乐备份,U盘放到信封里,信封正面清楚地标市州广场舞队队名、联系人、联系方式、音乐名称和时长。
    3、音乐录制须达到专业化水准,如因参赛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在比赛时出现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问题,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七、录取名次
    (一)比赛设特等奖三名、一等奖六名、二等奖九名,三等奖若干。
    (二)特等奖奖金6000元、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三)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代表队,省社体中心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广场舞分站赛,角逐全国广场舞总决赛的名额。
    八、裁判和仲裁
    比赛仲裁、裁判由省社体中心统一选调。
    九、费用
    参赛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组队参加。
    联系人:马瑙    
    电  话:0931-8817627

    附件:甘肃省第二届“陇原舞王”广场舞大赛报名表第二届陇原舞王报名表.docx

         

                            甘肃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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